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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風起雲湧在帖子中用词不当的处理

关于風起雲湧在帖子中用词不当的处理

鉴于<a href="viewpro.php?uid=17456" target="_blank" class="bold">風起雲湧</a> 主动承认错误,且事出有因,论坛管理组经过讨论决定扣除其经验500点以做处罚。<br><br>同时希望大家在论坛文明用语,为论坛营造一个好的环境。<br><br><br>另,根据《<span class="bold">南湖虫子用户服务条款</span>》第二章第四条。<br><br>对于模仿论坛管理成员ID统一进行禁言处理。<br><br><br>论坛将与1小时后对 ID“风不起云不涌 ”进行禁言处理。<br>
我也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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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处理了 我也就不多说了.
强者的时代,没弱者说话的份.
此ID请删除,反正不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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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都是按照论坛规定来进行的   当事方可以参照相关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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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同上
我们是谁的影子?gglcc.blogb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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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论坛真是有容乃大,这种以上欺下,以强欺弱的行为发生后,就如此草草处理,令人精神大振,看来以后在论坛骂人只要用点金钱或经验就能赎罪!<BR>

[ 本帖最后由 看不爽请删号 于 2006-11-20 11: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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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话似乎也不怎么算吧...在我印象了,大家打闹的时候经常说的,记得谁还对我说过呢.....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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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家骂你妈你还无动于衷的时候,那我也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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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p查询结果 这个ip已经被人注册过 鉴定完毕
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生活,做一个信息时代的思考者。人不可随波逐流,一定得见缝插针的寻找自己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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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注意隐私权问题哈~友情提示

[ 本帖最后由 箫扬冬雪 于 2006-11-20 22: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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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云涌已经公开道歉了  相应惩罚也做出了
那"看不爽请删号"同学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应该想一想 到底事情因何而起?
在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时候  请先自己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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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rossover 于 2006-11-20 21:47 发表
风起云涌已经公开道歉了  相应惩罚也做出了
那"看不爽请删号"同学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应该想一想 到底事情因何而起?
在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时候  请先自己做到.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有什么不对,按照论坛的相关规则处理我就行!
但是这为超级斑竹先骂我了,这是事实!
我不懂作为我们论坛的管理层,怎么就可以随便骂人了?
我自认为没有对这位超级斑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更不说尊重不尊重的问题!
如果就因为他是超级斑竹,他是管理层,各位就可以这样包庇的话,我无话可说!
你们的出发很可笑,仅仅罚了一点虚拟的东西!500点经验,好多呀!!我的天呀,我这辈子还会有没有500点经验呀!
一点实在都没有,禁言就不行么?管理层的犯了错就不能被禁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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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首先是因为你注册了那个"风不起云不涌"的ID,按照论坛ID管理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当然,风起云涌的情绪化的确不妥.他自己也自请惩罚,管理层方面对ID的惩罚也相应做出.
我想说的是:风起云涌最重要的是,对你做出了诚恳的道歉,我们也说,最好的改造,是教育.也希望你能放开些胸怀,接受他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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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看不爽请删号 于 2006-11-20 22:19 发表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有什么不对,按照论坛的相关规则处理我就行!
但是这为超级斑竹先骂我了,这是事实!
我不懂作为我们论坛的管理层,怎么就可以随便骂人了?
我自认为没有对这位超级斑竹做出什么过 ...
你是当事人么?
我骂人,我已经qq和论坛上给当事人道过谦,当事人也出来说话了!
我的确是论坛的管理人员,但仅仅是论坛管理人员而已,我不是圣人,我不可能不犯错把,即时犯过错是不是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假如阁下可以问心无愧的说一句“我这辈子没犯过错误!”我无话可说!
对于论坛的处罚,不错,作为管理层给予的处罚的确是轻了一点,那就按照阁下的建议禁言一周可以么?
不知道这样的处理阁下能满足么,最后,当事人我以qq给他道歉!
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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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是对会员包括斑竹的最严厉的 处罚之一   不是随便就能禁止的
而且禁言后的帖子可能会全部无效   这个对论坛损失太的
对于你个人的损失我们十分抱歉
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生活,做一个信息时代的思考者。人不可随波逐流,一定得见缝插针的寻找自己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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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我是不是当事人,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影响了整个论坛的形象,而论坛管理层又没有充分重视,导致了这个结果.
我希望各位以后能注意一下用语!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看不爽请删号 于 2006-11-20 23: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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