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解释我怎么听着怎么就觉着别扭~~
1、既然是操作而不是意外事故,按照所谓“论坛形象”所应该有的习惯,是不是应该对我进行通知?毕竟这是虫子的人为操作,根据本论坛《威望管理办法》(http://www.nanhubb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11&page=1)第一章第二节第三条“管理员不得私自改自己的威望,所有威望操作记录都发布到站务管理固顶的相关帖子中接受全体注册会员的监督,没有公布私自修改威望将严肃处理,一般取消管理资格”——
请问,某人的管理资格是不是应该被取消?
同时依据第一章二节第9条:“威望由站长进行修改,超级斑竹以上监督,但必须按威望制度执行。”
规则执行就靠你们超级斑竹以上的人监督了,执行条例而坚守职责,或者不执行条例而放纵不管,看你们自己了~~~
当然,从前面的回帖来看老虎和COCO都不知道情,这就说明虫子是私自动手改我威望而没有受到超级斑竹以上的监督的。也就是说这还是个独裁政治嘛,那为什么后面还要摆一个“必须按威望制度执行”呢?这个“必须”有虫子本人的意愿“必须”么?因此,我对这个所谓精神家园的一些承诺和规定的合理性和兑现可能性表示怀疑,同时也对虫子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表示极大的不信任。
2、我在第一条已经有事说事了,但很不好意思,我以前对内部的发言都有所保留,砖头没狠狠地拍~都充分考虑到了“家丑不外扬”这么一句话。现在既然站长大人要求人家有事说事,那就别怪我违背第二章二节二项七条“版主在论坛内活动时要谨言慎行,不允许发表消极言论。”
而且既然如此,所谓私人的情绪如果涉及论坛发展,又怎么能不带到论坛上来呢?这个要求所涉及的部分对象是不是又和“希望大家以后有事说事”自相矛盾了呢?
3、提一下含沙射影,如果某些人真的做事有着“有事说事”这样的光明正大,还需要别人含沙射影么???
以上,我等着你们对我疑问的答复和处理结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6 18:08:4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