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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ASK FOR HELP~!

ASK FOR HELP~!

各位斑竹、超级斑竹和管理员好~!

本人是管理学院04级应用心理学的   
自主创业和几个朋友一起做个了音乐工作室 (是办理了正规手续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偶尔会上来发点帖子 做点宣传 有时候可能不是完全符合某个版块的主题 在此请各位通融下咯 本人也绝不会恶意灌水

如果我发的帖子有病毒或有不良内容或起负面煽动作用  本人承担责任  
我的电话号码是13476828938

谢谢各位~!

[ 本帖最后由 sherryfish 于 2007-12-22 1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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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就是广告
http://shitn.blogb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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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做生意都需要发广告
你将来做生意也会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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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想删帖子,主要是各版都发了,重复发帖了,应该发跳蚤市场啊,音乐类主题发音色时代,对应一下,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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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就是广告的

但是我们有规定,你发广告业要遵守广告法吧???

我们有版规,那就照着执行,如果删除错误了,那就告诉我们,一定改正,但是如果是广告,那不删除岂不是我们的错误?

希望LZ理解,毕竟如果说不算是广告,那以后我们做别的工作就不好了

还有啊,做生意都要发广告,我非常同意
http://pesunscuec.blogbus.com/投入博客,享受生活
[url=http://fanfou.com/pesunscuec][/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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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对我删楼主的帖做个简单声明

你好。很抱歉今天才回复你的短信。因为这几天没有上虫子。
首先要声明一下,斑竹也都有自己的事,不会每天都来管理帖子,所以才会在你发了几天以后才删帖。(的确是我的失职,以后我会尽量每天都登陆虫子)
其次,我们只要是鉴定了是广告就会删掉,然后会以论坛短信的形式通知发帖的朋友。这就是有异议的处理办法。因为我们不可能等到发帖的人回答说:“是呀,我发的是广告”才删帖。
再次,你说的你已经在站务管理版块发帖声明了,你知道的,我们不可能每一个版块每一帖都看过,如果你在发帖的时候标明了已经在站务和管理层协商过(前提是协商已经成功),我会去证实,情况如实也许就不会删你的帖了。但你什么都没有说,甚至连一个论坛短信也没有发给我通知这件事,所以我才删得很果断。还有,我刚去看了站务你发的那个帖,大家好像没有支持你的,那我要是擅自做主允许广告存在了那不是和所有管理层的人过不去么?
我们所有的人都支持校友自主创业,但是希望你能理解我们这个论坛也是学生自己办起来的。服务器的更换等各种支出都是依靠论坛上微薄的广告费来维持的。所以希望你能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和站长联系在我们论坛打下广告。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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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广告也要有战术``````
宁在地狱为王,不在天堂为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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