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笔下没有出现过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可是他塑造过一个真正的英雄。
在那个苦难的年代里,他用淳朴的幽默跨过了生活每一个艰难的沟壑:他为闯祸的一乐卖血赔钱,自嘲“我是卖了血做乌龟”;荒年里他的生日,他用嘴给每个家庭成员“炒菜”吃;文革闹剧中妻子无端被诬陷为妓女受辱,他向瞧不起妻子的儿子一乐交待自己的“生活错误”;他在老年满腹牢骚时抱怨着:“DIAO毛出的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幽默是他的生活艺术,幽默缓解了那段辛酸历史的沉重,幽默,也使他在现实的磨难中获得了宁静与宽广。
王安忆说:“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
他作为一个典型的40年代出生的普通老百姓,却在漫长的人生河流中迈出了许多逆步。他在得知妻子第一次给了别人后,也曾破口大骂,可他依然那么疼爱着漂亮的她,让她能穿上精纺的线衣,抹上香喷喷的雪花膏,戴着漂亮的丝巾,永远做那个年轻的油条西施。妻子文革遭到批斗,他默默送去一锅白米饭,下面埋了厚厚一层红烧肉。街角处两腿酸麻的妻子使他头一次急得快流下眼泪。
他愿意为妻子和别人生的孩子连续卖血治病,几乎付出自己的生命,理由是“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赚了。一乐才二十三岁,他还没有好好做过人呢,他要是死了,那就太亏了。。。”
他不肯把卖血换来的钱拿去带一乐上胜利饭店,倔强的一乐在外面躲了一整天。不慌不忙故作悠闲的他在找到儿子后却嘴里不停:“你他妈的想走就走,全城的人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却是个后爹。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我要把你折腾的死去活来。。。。。。”
这时,“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他不再骂了,他突然温和的说:“是的。”
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给一乐带来了幸福的证实,也给我带来了长久的感动。
他壮年时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儿子、不是自己的儿子、妻子。可老年的他想自食其力地为自己买到炒猪肝时,却被血站的新血头羞辱,“只有油漆匠才会要你的血”。嘿嘿笑了几十年的他终于哭了。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可他的脸上充满了悲伤。眼泪在他的脸上织开一道网,笼住了英雄身上真实的亲切感,也笼住了英雄迟暮的惆怅。
他叫许三观,一个普通的丝厂送茧工,老婆许玉兰,生有三个儿子,他们度过了那个年代的中国每个人都会度过的无知,淳朴而充满人性闪光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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