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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一般的感觉 发表于 2007-9-2 11:14

我是一条狗

我是一条狗
周忠应

  离开北京以前,我认识一位河北女孩。
  要离开北京了,好歹得去看看长城,在北京呆了几年,长城都没去看过,说不过去。于是独自去天安门前乘旅游车进行长城一日游。一个人也罢,什么都不需要带,带多了反而是一个累赘。
  上车后不久,车就开动了。这是一辆豪华旅游车,车上的售票员兼导游,每到一处她给我们作详细的解说。到长城去的大部分旅客都是三五成群,呼朋引伴的,车上却有二个人比较特殊,形单影只。一个是我,一个是长得极像新疆人的女孩。当年我35岁,这个小女孩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显得挺单纯可爱。
  我们去长城共有六个景点,如皇陵、明皇宫、八达岭等等。每到一处景点,游客们迫不及待地到处观看和照相留念。我因为只一个人,也没带相机,经常有人请我帮忙照相。喊得最多的便是这位小女孩。渐渐地我便是小女孩所独有的了,她蹦蹦跳跳的,我拿着相机跟她到处转。很快我们就厮熟了。有时候她跑得特快,站在高处冲着我大喊:周忠英(应)快来。她直呼其名,一点也不顾忌我的年龄是她的两倍还多,就像喊熟稔了多年的老朋友。有时候她看到我这么热心地帮她,她很不懂事地跟我开起玩笑:周忠英,我觉得你特好玩,我不论走到哪,只要喊一声,你会手忙脚乱地跑到我的身边,就像我家养的一条狗呢。我听后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望着单纯的小凤:还狗呢,你小心遭遇南方的狼!小凤却说,只有北方的狼才是狼,南方的狼就是狗吧,哈哈。真让人哭笑不得。
  她姓邢,她要我称她小凤。脸蛋红扑扑的,眼睛有些蓝,讲话的声音有些像外国人讲中文,语调有些重。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新疆人呢。其实她家是河北的,离北京很近,坐公共汽车只要三个多小时。她说讨厌读书,这次来北京是逃学来的,家里人都不知道,她在她爸爸的钱包里偷了2000元,便兀自来北京了。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你却有心事跑到北京来玩?我半开玩笑半是责备。她说不想考大学,她想当作家,当作家不在乎文凭。真有些怪了,现在的年轻人居然也有当作家的理想。最少我们有共同爱好,于是我便向她讲起了我的故事。我小时候的愿望也是当作家,但我特想读书,可是初中毕业后便辍学了。因为我家穷,又是穷山村,家里送不起。当过脚夫,修过单车,修过公路,做过搬运工,最后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走进了报社工作。
  她不懂当脚夫是干什么的,我便跟她解释,原来我老家没有公路,山村里的货物都是靠人力挑进挑出的,那些帮人运货的苦力便是脚夫。小凤听我讲,就像在听天方夜谭。当她知道我是所谓的作家时,她来了兴趣,俨然成了我的粉丝。后来她不再像喊狗一样叫我,还经常为我拍照,并请人给我们合影留念。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车回到天安门后她问我去哪,我说去小红门。
  也真巧,小凤也住小红门。她说,前天来北京的时候她住在一地下室的招待所,一晚要两百。后来听人说南四环外的民房特便宜,每个月只要200多元。于是她便来到小红门租了一间房子,她想在北京多玩一些时日。我本来住在东四十条附近报社的宿舍,因为自己办公司亏完了所有的积蓄,并负了债,才不得不找了个便宜的民房。因为各种压力太大,想逃离北京回老家算了。一个人在北京漂泊很不容易。
  小凤住的房子离我住的不远,中间只隔几个四合院。晚上我提议她去我家吃饭,我做湖南菜给她吃。她好高兴,说从来没吃过湖南菜。我做菜的时候,小凤便看我发表的文章。晚餐我只做了两个菜,一个是湖南腊肉,从家里带来的,一个是辣椒炒肉。小凤最喜欢吃湖南腊肉,辣椒炒肉有些不适她的口味,她边吃边打着喷涕,脸也越发红了,说起话来有些结巴。吃完饭她便问我文章中的一些故事是不是亲身经历,我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晚上她要我跟她讲我的故事,我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她显得特别安静,一双手支着下巴,蓝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
  在我的语言中她知道了牛,知道了庄稼,知道了森林和蛙鸣。
  我说世界很大,好多东西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我建议她重回学校,不要因为固执而浪费了学业。她说到北京再玩十天,十天后一定回学校,不过有一个要求,要我陪她十天。我说了我的困境,我本来打算另天退掉房子打道回湖南的。在小凤的央求下我答应了她。当时她可高兴了,竟然飞快地靠近我在我的脸颊留下一个口红印。我想她自然地把我当成了她的长辈吧,像对待父亲那样亲近。
  那天晚上大概一点多了吧,我听到了敲门声,门外是小凤在叫周忠英。这么晚了来干什么?小凤说她睡不着,一个人也怕,我要陪她聊天。小凤进来后却和衣钻进了我的被窝。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小凤睡得正香。长长的睫毛爬满了眼帘。均匀的呼吸正掩饰着一个少女大胆而又美好的梦。小凤的睡姿有些动人。
  现在的女孩也太大胆了,深更半夜竟敢钻入一个几乎可以做她父亲的陌生男人的被窝?我真有些不解,她一点也不理解人世间的险恶,清纯得就像一块玉。她是过份信任我了,我心里有着许多的不安,如果照这样下去,我不能担保不能发生故事。
  小凤醒后我正色地跟她说,如果要我陪十天,晚上就不允许跑到我这里睡觉,否则第二天我就走人。小凤连说好。接下来的十天,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北海公园、故宫、天坛公园、颐和园等。晚上小凤却没有履行她的诺言,每天晚上钻进了我的被窝。
  三四月份北京的夜有些冷,并且我的房里没有暖气,就显得更冷一些。有一天晚上,朦朦脓胧地把小凤抱得特紧,早上醒来赶快把她松开,有一种做贼的紧张。幸好我们都是和衣而睡。小凤早就醒了,她见我抱着她,竟然没有推开我,而是把头依在我的肩上。见我不好意思推开她,小凤竟呵呵地笑了,对我嘟了一句:懦夫!
  最后一个晚上,小凤买来了酒。我说我是不喝酒的,小凤偏要我喝,说是十天期限满了,各自回家了,说不定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她说得有些伤感,我便依了她,面对如此清纯的女孩,我觉得没有理由拒绝。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酒,我真的不胜酒力。那晚我醉了。半夜里我觉得有人把我抱得特紧,我一摸全身光溜溜的,我感觉到了我心跳的加快,酒意迷蒙中,我仿佛是在湖南老家的床上,回到了老婆的身边,那种压抑了多日的冲动如火山般瀑发……随后不久我便满足地呼呼大睡。
  早上醒来我才发现是小凤,小凤的铜体一览无遗地出现在我的视野。当时我惊呆了,也特害怕。我看到了小凤眼角的泪我床单上的血迹。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样逃回老家的,回家后老是做恶梦,有一段时间还特别怕听到警笛。小凤曾经告诉过她家的电话和她妈妈的手机,在回湖南的火车上,我将这些号码丢掉了。于是再也不敢去北京,不敢回想那个发生故事的夜晚。
  日子一晃便是好几年,就在差不多忘记小凤的时候,我突然收到小凤的一封来信,信中说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她写的第一篇小说《北京的夜晚》已获全国短篇文学奖。她说永远忘不了和我一起的日子,虽然有些短暂。信的最后一部分更是打动人眼:为了永远不能忘记你的名字,我从宠物店买了一条小狗,刚付完钱,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它取了一个跟你一样的名字——周忠应。对于周忠应这只狗的名字,有着特殊的意义。如果它是人类,它一定是个精英。我观察到它有人类所没有的特长,它不会离我而去,除非我不要它;它谦虚、谨慎,还会逗人开心;对异性的诱惑它无法克制,它直面美色而不躲躲藏藏。
  这次曾经让我爱不释手的周忠应得罪了我,我想除掉它,可它跑得飞快,怎么也追不上它。间隔的距离似乎有十万八千里,无法追上,更无法除掉它。突然间我想开了,我不杀它了,因为我为这只狗付出太多了,我不知道杀了它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我应该爱物及乌才对。周哥:我不杀它对吗?你是否通过心理换位站在我的角度想,你会怎么办呢?
  我爱周忠应,无论是狗还是人!
  看完小凤的来信,我觉得我真的成了一只狗。

为您生活添色彩 发表于 2007-9-7 22:24

不错,值得一读

我不是王群 发表于 2007-11-5 11:32

人啊

清纯小百合 发表于 2007-11-5 11:41

有机会一定看完!

脸谱 发表于 2007-11-5 21:45

狗惹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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